根据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有关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民主评议、学院初审,本学院共有8名学生通过了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,其中特别困难3人,比较困难5人。4位同学经过班级民主评议从比较困难提档为特别困难。按照要求,我院对认定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下表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反馈至建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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